上海大学2020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

创建时间:  2020-08-03  陈建铭   浏览次数:   返回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高安全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二、做好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安全生产办公室2020年7月28日《关于2020年暑假前安全大检查通知》的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好相关记录,严格落实好闭环管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永远在路上,安全防范工作没有期限。

三、加强开放管理,增强防范意识

请各学院务必确保暑期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气切断,安保设备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确因教学和科研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同意可开放使用。学院将暑期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信息报实验设备处备案。

四、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巡查

暑期,正值高温、台风、雷暴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的时期,各学院务必做好实验室各项应急预案,同时,各学院须切实安排、落实好值班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若发生问题及时启动预案,层层上报。

五、实验室安全特别注意事项

1、重点落实好易制爆、易制毒、剧毒、放射源、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以及高温设备、低温设备、高速运转设备、压力容器等危险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到位。

2.严格规范操作,加强个人防护。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方可进行。晚上22:30后不安排有危险性的实验,如确需安排,必须获得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并向学院(系)报备或按学院的要求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3.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察看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六、提交相关备案信息

(1)暑期开放实验室总数量、开展实验的教师总人数、学生总人数;

(2)暑期学院实验室值班表。

请各学院于2020年8月7日(周五)下午5:00前交实验设备处备案,发送至邮箱sysaq@oa.shu.edu.cn

 

详情可咨询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 陈老师 何老师 66132950

暑期假期快乐!

 

 

 

实验设备处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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