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7-10  陈建铭   浏览次数:   返回

各相关学院(部门):

暑假将至,根据市教委和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相关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把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在暑假前开展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2019年7月8日上海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对照市教委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2019)》,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闭环管理和限时整改,务必落实好安全隐患的闭关管理。

三、加强暑期实验室开放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请各学院(部门)务必确保假期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气切断,安保设备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确因教学和科研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上海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院同意可开放使用。学院将假期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信息报实验设备处备案。

四、其它实验室安全事项

1、重点落实好假期中易制爆、易制毒、剧毒、放射源、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以及高温设备、低温设备、高速运转设备、压力容器等危险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到位。

2.严格规范操作,加强个人防护。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晚上22:30后不安排有危险性的实验,如确需安排,必须获得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并向学院(系)报备或按学院的要求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3.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察看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五、落实好各项应急预案和值班安排

暑假期间,正值高温、台风、雷暴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的时期,各学院(部门)务必做好实验室各项应急预案和假期值班安排,若发生问题及时启动预案,层层上报。

六、请各学院(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到实验设备处进行备案

(1)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总数量、开展实验的教师总人数、学生总人数;

(2)暑假期间学院实验室值班表。

发送至邮箱sysaq@oa.shu.edu.cn,于2019年7月15日(周一)前交实验设备处备案。

详情可咨询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 陈老师 何老师 66132950

特此通知,并祝假期快乐!

实验设备处、 安全生产办公室、 保卫处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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