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上海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10-23  李响妹   浏览次数:   返回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实验室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实验队伍的积极性与创新性,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两年一度的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2023-2024年度相关评选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教学型实验室(实验中心、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等)、科研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研究中心等)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团队。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编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一)师德师风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团队意识与树立团队精神,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

(二)业绩贡献

1.在实验室建设方面,紧密围绕国家与地方发展需求、强校战略、人才培养及学科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并实施实验室建设,成效显著。

2.在实验室管理体系与机制创新方面,有效促进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显著提升实验室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

3.在实验教学水平提升方面,不断更新优化实验教材、指导书及实验内容与方法,教学成果丰硕。

4.在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绩效方面,善于挖掘与改进设备新功能,在教学科研中取得成功应用,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创新实验室安全教育、规范化管理举措,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一)师德师风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与重要指示,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实验技术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具有责任意识与创新意识,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二)业绩贡献

1.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效推动实验室的规范化、信息化发展。

2.在实验教学与科研反哺教学方面表现突出,有效提升学生的实验实践创新能力。

3.在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使用共享及功能开发等方面成绩突出,显著提升设备使用绩效。

4.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各二级单位在2024年11月1日前将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提交至js345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

2.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初评,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实验室建设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于2024年11月30日前公示。最终评选出不超过10家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不超过30名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 上海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上 海 大 学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李响妹、陈建铭,联系方式:6613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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