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与师生员工健康,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相关学院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疫情防控还未取得最终胜利,决不能放松警惕,同时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隐蔽性,坚持将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两手抓、两手硬”,努力做到统筹兼顾,平稳有序。严格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岗位职责,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小、落细、落实。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开放审批报备制度,加强进出人员的管控
在师生集中返校前,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保持关闭不开放;科研实验室原则上保持关闭,确因科研等需要开放的,由实验室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制定使用管理方案,各学院严格评估审核(包括开放时间、实验人员、实验类型、安全风险等内容),并将审批开放的实验室信息及时报至实验设备处备案(备案材料发送至sysaq@oa.shu.edu.cn)。师生集中返校后,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专业特色等自身实际统筹制定疫情防控管理和实验安全管理内控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进实验室人员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进校审批,按要求应佩戴符合疫情防护标准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果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实验室,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学院第一时间了解核实后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谢绝一切与实验工作无关的访客进入实验室,校外人员因工作需要来校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办理登记、审批等相关手续。
三、严格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要求
(1)师生员工在实验楼内做到不聚集、不串门,指导教师及学生应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实验活动,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2)实验室设施和物品使用完毕后,应采取合适的消毒方式妥善消毒,尤其要对实验室及各相关用房的门把手、门禁开关区域、指纹识别区域、呼叫按钮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时消毒,并应注意消毒剂的使用安全。
(3)没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及各相关用房一般不开启空调,并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建议不小于30分钟,每天不小于3次。
(4)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等物品,须按照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投放和处理。
四、严格落实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尤其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气瓶、压力容器等重点危险源的管理,特别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实验人员还要做好实验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确保安全。
(1)对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气瓶等重点危险源,各实验室要严格按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的要求做好分类、安全存储,规范操作和应急处置措施。
(2)对于长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务必做到关闭水、电、气和门窗,同时也须注意做好危险物品的防挥发、防泄漏、防自燃等措施;对于开展实验的房间,实验过程和设备运行期间不得脱岗,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闭水、电、气及门窗。
(3)对于24小时以上不能断电、断气、断气的特殊仪器设备,实验室责任人须报所在学院审批备案,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
五、做好值班巡查和安全督查。
各相关学院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管理,值班人员须切实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责任人处理解决,并做好巡查记录报学院。实验设备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将不定期到各学院巡查各相关学院实验室管理内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实验室安全运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并进行通报。
详情可咨询
实验设备处:陈建铭13564435233,何翔欣 13774412260
安全生产办公室:唐晓东 13381959397
实验设备处 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注:本通知未提及的疫情防控内容以及师生返校后防控要求按照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健康教育手册》、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通知要求执行。